
广东全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掐尖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2月9日下午,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义务教育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及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范。该意见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掐尖”招收插班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作为招生依据。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进行的“掐尖”招生和争抢生源行为。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奥赛”班、国际班等变相重点班。编班时需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分配学生,均衡配置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编班,也不得为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对于普通高中招生,《意见》强调各市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应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同时,禁止普通高中违规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行为。此外,还禁止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禁止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禁止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禁止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禁止招生乱收费,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禁止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设立为中考加分项目。
《意见》特别规定了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难群体、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对于随迁子女,各地需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可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对于留守儿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其就学情况的监控,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并指导中小学校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适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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